当我们重新审视和思考“消费与服务”这一命题,不应忘记服务的本质在于让民众乐于消费、敢于消费,能够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收获幸福与尊严。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温家宝总理作2010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要“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作为消费者的尊严,是“人民的尊严”议题的一个重要面向。
赋予消费者尊严不仅仅是保证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的舒心;也不仅仅是保证消费者不受欺诈,不被歧视。 当如今实现由温饱到小康的跨越之后,我们所追求的应是更具品质的生活和以“健康、文明、绿色、低碳”为代表的新消费理念。
今天我们呼吁追求消费者的尊严,不仅是为了彰显人文关怀,更是为了保护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须知消费者既是社会财富价值的最大创造者,也是推动经济发展创造就业的源动力。
尽管近年来以食品安全事件为首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恶性事件仍屡见媒体,但我们同样看到消费者的自主权利意识在不断觉醒。消费者不仅以法律武器讨回经济损失,而且通过行使自主选择权激浊扬清,用“以脚投票”的方式最终实现商家的优胜劣汰。
民为国本,民富则国强。解决民生问题的根本在于还富于民、藏富于民,推进社会公平正义,解除民众后顾之忧。只有对未来充满信心和盼望的国民才敢于消费,善于消费,成为有尊严的消费者。
我们愿为消费者的尊严奔走疾呼,成为这一进程的见证者和推动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