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山东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昨天公布,将新组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等部门,向大部制迈出实质性改革步伐。新组建和调整变化的部门,将按照“人随职能走”的原则,人员编制先随职责划转。
济南日报6月2日报道 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昨天公布,将新组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等部门。转变政府职能,成为此次省政府机构改革的核心内容。这次改革也意味着我省向“大部门体制”方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根据改革方案,我省将从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执法监管职责等方面出发,通过省政府机构改革对相关体制机制进行进一步完善。为尽快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组建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加强对环保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建了省环境保护厅。
与国家政府机构改革相呼应,我省此次对推行“大部门制”进行了探索。为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统筹协调,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加快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组建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为整合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促进人力资源统一管理、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组建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按照一件事由一个部门管理的原则,我省还对有关部门职责进行了调整。将内外贸职责管理统一整合,组建了省商务厅;整合医疗管理和药品管理职能,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落实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责任,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省卫生厅管理;将省建设厅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整合划入省交通运输厅,加快形成城乡一体的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系;将省文化厅电影发行放映管理、市场准入、市场监管等职责,划入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去年8月,中央印发了《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并召开会议进行具体部署。今年2月,我省正式向中央呈报了《山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3月初,中央批复了我省的方案。随后,省委、省政府研究制定了省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人士表示,此次省政府机构改革在优化政府机构、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方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改革是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的要求进行的,没有突破中央关于机构限额的规定,也充分体现了中央有关改革的精神,完全符合我省实际。
随着方案出台,省政府各部门和机构的“三定”工作(定部门职责、定机构设置、定人员编制)将紧张进行。我省要求,新组建和调整变化的部门,将按照“人随职能走”的原则,人员编制先随职责划转,计入新部门基数后重新核定。部门领导职数一般按2至4职核定,工作量大、业务面宽的综合管理部门可增配1名副职。部门管理机构的领导职数按2至3职核定。省政府部门中除了非党干部担任正职的之外,一般不配备专职党组(党委)书记。机关党委书记由部门领导兼任,另配1名正处级专职副书记。部门内设处室的领导职数一般按2职核定,工作任务重的处室按3职核定。
我省将积极做好撤并调整部门的善后工作。根据我省确定的方案,不再保留的部门,其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和机关离退休人员随行政职能整建制划转到新组建的部门。部分职责划转的部门,承担该项职责的内设机构原则上随职能整建制划转,对于一个内设机构承担多项职责,不能整建制划转的,由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本文来源:舜网-济南日报 作者:韩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