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巢湖市原市委书记周光全因涉嫌受贿410多万元人民币、8万多美元、购物卡4万多元人民币等,另有巨额财产约300万元人民币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近日被检察机关以两项罪名提起公诉。
新华网合肥5月15日电 记者从安徽安庆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巢湖市原市委书记周光全因涉嫌受贿410多万元人民币、8万多美元、购物卡4万多元人民币等,另有巨额财产约300万元人民币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近日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被告人周光全曾任原巢湖地区行署专员、地委书记、巢湖市委书记、巢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安徽省委副秘书长、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委主任等职务。2008年10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对周光全立案侦查。该案侦查终结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安庆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安庆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周光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30多人贿赂,共计人民币410多万元、美元8万多元、购物卡人民币4万多元以及名贵手表等物品。此外,周光全尚有人民币240余万元、美元7万余元、港币9万多元、欧元4000多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按照行贿行为发生时汇率折算,不明来源财产合计折合人民币约300万元。检察机关认为应当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实行数罪并罚。
检察机关起诉书显示,2006年下半年和2008年4月,周光全得知纪检部门正在调查有关人员及自己的问题,为掩饰犯罪,先后10余次退回贿赂共计人民币287万元、美元4万元。起诉书显示,周光全有时是退了贿赂后又接受,接受了后又退回:2006年下半年,周光全获悉巢湖市含山县原县委书记王寿林被审查时,为掩饰犯罪,退给行贿人姜某15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2007年7月,姜某将周光全的退款折成20万元人民币再次相送,周光全又予以收下;2008年3月又收下姜某所送的5万元人民币。此后不久,周光全得知自己被调查时,便再次退给姜某25万元人民币。 (本文来源: 作者:程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