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部新区,小区保安在业主私自开挖的地下室中查看楼房承重柱的受损情况首席记者 钟志兵 摄
地面挖洞通向地下室
北部新区金渝大道某小区内,三年多来,200多底层业主陆续掘地3米违规修建地下室,让楼上业主担惊受怕。昨日,记者调查发现,早已接到市民投诉的执法部门因无处罚权,无法遏制业主的“疯狂”行为。同时,记者获悉,目前,市人大即将立法填补法律空白。法学专家称,法律有溯及力,可在正在制定的法律条款中规定,对法律实施前的违规行为追究责任。
挖地三米惊见承重柱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小区30栋2单元1-1户看到,面向道路的一面墙被打出一道门。通过这道门,就是100平米左右的空洞,足有3米深。空洞底部,岩石裸露在外,管网悬挂半空,几根楼房承重柱镂空立在洞中。被埋在地下的防雷设施全部被破坏。“这个洞就是业主尚未完工的地下室。”30栋2单元3楼的居民杜女士说,2单元1-2的业主也在开挖地下室。记者透过玻璃看见,1-2房间内靠右面墙的地面上有长约3米、宽约1米的一个洞。据悉,这个洞就是用来安装楼梯,通往地下室的。
保安劝阻竟遭业主打
小区物管方——重庆融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说,2005年底,他们发现小区内有部分底楼业主违章建筑。随后,小区业主开挖地下室、乱搭乱建风愈演愈烈。小区共2101户业主,竟有428户违章建筑,开挖地下室的就有200多户。“曾多次前去劝阻,可业主们强行对峙,有业主还将车堵住门口。”该负责人说,半个月前,一保安前去劝阻,还被业主方的人打伤。劝说的效果一直不明显。该小区开挖地下室的业主陈荣新辩解说,他挖地下室花费了13万元钱,购买了4吨钢筋对承重柱加固,危及不到房屋的安全。
外墙裂缝能插入手指
30栋1单元2-2的黄先生说,楼下有两家挖地下室后,他家阳台出现宽约2厘米、长1.5米的裂缝,手指都能伸进去,现在楼上住户非常担心楼会塌。“地下室承重柱下面已看到岩石,岩石一遇到水就会软化,地基就会向下沉。”小区业主、从事地质工作的代女士说。市建委总工程师吴波说,业主开挖地下室且不论影响,首先就违反国家规划、建筑、质量安全等法规,是明文禁止的。同时,大多数开挖的地下室都会不同程度影响楼房整体结构,人为制造安全隐患。
尴尬
法规在审议执法缺依据
北部新区综合执法处孙姓工作人员称,该小区业主私挖地下室的行为他们早已知晓,也派人到场查证,多次下达停工通知书,但法律没有赋予他们对这种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利。“光打雷不下雨”,执法不能敲山震虎,也就无法遏制私自开挖地下室之风。同时,他说,物管方曾以破坏地下管网向法院提起诉讼。官司赢了,判业主恢复原状。业主只是将破坏管网进行复原,无法起到填埋地下室的效果。据悉,业主私自开挖地下室存在法律空白引起市政府重视。《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草案)》已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规定:对于擅自开挖地下室的,除勒令恢复原状外,每一平方米地下室将按照一平方米房屋的购买价格进行罚款。
专家
法规出台后可追业主责
重庆广贤律师事务所律师苏小军说,《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立法出台尚需一定时间,而底层业主开挖地下室危及楼上业主的安全,根据物权法及民法,业主委员会或其他业主可向法院起诉,向开挖业主提起民事索赔。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忠林说,在特定条件下,法律有溯及力,可对法律实施前的违法行为进行追究。相关地方法规制定实施后,至少可以要求违规业主恢复原状。同时,他建议,市人大在制定相关法规时,可在条款中说明对法律实施前开挖地下室行为的处理方式。
见习记者郑代娟首席记者聂飞
短评
牺牲安全“赚”了啥?
200户底楼业主私挖地下室建“跃层”,令人震惊。表面看肇事业主占了便宜,也花钱对“镂空”的承重柱进行加固,但楼上邻居墙体一指宽的裂缝却不会撒谎,动了地基,无异于让所有住户陪坐“炸药包”,安全隐患可以想见。近期,本报已多次报道高档小区乱搭乱建,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遗憾的是,虽然“挖1平方米罚1平方米房款”的地方法规已提交人大审议,但由于有时间差,让贪婪的业主有空子可钻,比如法律严禁私自破环地下管网,却没有对私挖地下室的禁止条款,所以,他们对执法部门的整改通告置之不理。不过,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正如法学专家所言,法律有追溯力,一旦法规生效,可以追溯违法违规的行为。在此,奉劝那些拿安全当儿戏的业主们,不要用无知挑战科学,更不要用贪婪挑战法律!羊华 |